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开展文理学院团委、学生会纳新面试工作的通知

作者:

发布时间:2026-09-22

点击次数:

全院各班级:
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文理学院团委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选拔实施方案》《文理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选拔实施方案》工作安排,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团学组织建设,充实团学工作力量,经个人报名、辅导员资格初审,现就纳新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面试时间

2026年9月22日(星期二)至9月23日(星期三),其中,9月22日为团委面试,9月23日为学生会面试。具体批次与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二、面试地点

面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面试对象

经辅导员资格初审并报学院团委审核确定的面试人选,具体名单以辅导员通知为准。

四、基本条件

1.政治素质过硬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理想信念坚定,能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;

2.道德品质良好。积极热情、为人正直;

3.学习成绩良好。学习态度端正,能够妥善平衡专业学习与学生工作,做到以学促干;

4.工作能力较强。具备相应职位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、沟通交流能力、新闻采编等能力,具有奉献精神、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

5.集体意识较强。能够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活动,关心关爱团结同学;

6.身心健康。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。

五、身份条件

1.团委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共青团员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优先;

2.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共青团员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优先,优秀学生(青年群众)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30%;

3.报名学生应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,有学生工作经历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或不予选用:

1.受过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;

2.违反《宁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有关要求的;

3.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;

4.其他认为不得报名或不予选用的。

六、部门设置

1.团委下设: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(新媒体中心)、科技实践部、志愿者工作部、第二课堂管理服务部、社团管理部。

2.学生会下设:办公室、宣传与对外联络部、学风就业部、文艺部、体育部、生活权益部。

五、面试内容及形式

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,主要包括自我介绍、岗位认知、人际交往等内容,重点考察政治素养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、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。

面试实行量化考核,按《面试量化考核评分表》百分制评分,取评审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参加面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(校园卡)或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候场地点签到候场;未按时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.面试期间须自觉遵守面试纪律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。

3.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拟选用人选的主要依据,学院将结合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选并予以公示,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。

4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文理学院团委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选拔实施方案》和《文理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选拔实施方案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七、结果公示

面试结束后,学院将根据面试成绩并结合综合考察情况,确定拟选用人选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选用;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,由学院团委组织核实并依规处理。



共青团宁夏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

2026年9月22日

联系我们

文理学院

电话:0955—7684925

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平安西路

邮编:755000

  • 微信公众号